哪些人不能是遺囑見證人?
品信法律事務所 • 2024 Feb 8

訂立遺囑有許多細節要注意,其中關於遺囑見證人可謂是相當重要,因為除了自書遺囑外,另外四種方式都需要遺囑見證人配合,而那些人不得為遺囑見證人呢?
基於未成年人社會歷練及智識較為不足、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之人無法為自己之行為能力負責、其他與遺囑本身具有利害關係等考量,所以民法第1198條有規定,下列之人不得為遺囑見證人:
一、未成年人。
二、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。
三、繼承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。
四、受遺贈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。
五、為公證人或代行公證職務人之同居人助理人或受僱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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